市政管理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中长期规划,研究拟定具体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区内道路、排水、路灯、堤坝、桥涵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 3、负责市政、园林绿化、环卫建设工程的设计和验收。 4、负责区内原有道路、排水、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拆、移、毁及重建的审批、收费及管理。 5、负责区内河道、堤坝、护岸工程的整治与日常管理。 6、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城区内拆迁、动迁、非法占、挖道路及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等管理工作。 7、负责对市政建设、市容环卫、园林绿化进行监察,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8、承担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
负责城区管理和城建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验收工作。负责道路范围内各类综合管线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以及损坏事故的仲裁;组织协调市政工程、综合管线的抢修,以及突发性事故的处理。
负责局机关的党务人事工作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市政、绿化、环卫等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