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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国税分局简介

一、 分局职责

(一) 负责办理税务登记、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 

(二) 负责辖区内所有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 

(三) 负责政策咨询、纳税服务、纳税辅导及税法宣传; 

(四) 负责涉外企业的税收管理; 

(五) 负责增值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的征管 

(六) 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审定; 

(七) 负责办理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减免及各种政策性税收减免; 

(八) 负责办理企业出口退税; 

(九)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班子成员
姓 名 职 务 性别 分  管  工  作 电  话
纪剑峰   局长  负责分局的全面工作  3588996
田玉琛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稽查科、杏山中心税务所工作  3581357
邱 政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税政科、征收科、征管科工作  3580801
孙庆禄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人事监察科、办公室工作  3585746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主要职能
 办公室 杨志刚 主任 3585011
负责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秘书事物、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工作和外事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装备及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及财务工作
 人事监察科 谭文贵 科长 3580802
负责机构、人员编制,人事调配、公务员管理、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和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教育、培训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团、工会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工作
 计划财务科 吴轶群 科长 3589039
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经费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下设信息中心,负责分局金税工程网络的管理及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和日常运作与维护工作;负责有关部门软件、硬件维护工作
 税务科 刘洪林 科长 3582140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各项税收政策业务指导、调研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进出口贸易和税收管理业务;负责金税工程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落实金税工程的相关岗位职责;负责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电脑版发票发行工作
 征管科 赵宏 科长 3585248
负责有关税收征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及落实;负责征管责任区管理;负责税务登记管理、征管质量考核;负责征管软件及税控装置推广和应用;负责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税收业务及税款定额的核定;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及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及应诉;负责组织听证和案件移送工作;负责发票领、用、存、发售及安全保卫工作
 征收科 夏利军 科 长 3582407
负责受理纳税申报,负责新办企业审核、调查工作;负责电脑版发票两级数据的采集和对比工作;负责纳税人“一窗式”管理工作;负责欠缴税款、滞纳金的催缴;负责征收环节违章处理;负责一般纳税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天桥街道、王家街道的个体、私营、村办工商业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稽查科 苑文哲 科 长 3581487
负责小规模纳税人、个体业户日常检查及税务处理决定的执行

(二) 直属机构 

直属机构
内设机构 负责人 职 务 电话 主要职能
 杏山中心税务所 周月绵 所 长 3530069   负责杏山镇的个体、私营、村办工商业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四、服务承诺

一、 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二、 公开办税窗口。办税服务厅(室)设立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审核、咨询服务、待批文书、税额核定、纳税申报审核及纳税申报征收等窗口。 

三、 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在办税服务厅(室)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并建立和完善“企业办税人员”例会制度或税法公告制度,为纳税人全面掌握税收政策法规提供方便。 

四、 公开办税程序和文书式样。通过《办税指南》、多媒体电子触摸屏、板报等多种形式公开办税程序和文书式样,方便纳税人办税。
 

五、 公开办税时限: 

1、 税务登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20分钟内办理完毕。 

2、 发票管理。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发票审批(验旧)发售10分钟内办理完毕;代开一组增值税专用发票10分钟内办理完毕。 

3、 纳税申报审核。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从受理申报到打印税票10分钟内办理完毕。 

4、 防伪税控报税系统申报。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每户8分钟内办理完毕。 

六、 税务人员着装上岗,挂牌服务,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公正执法。 

七、 完善办税服务厅(室)功能,提供必要的办公及服务用品,做到环境整洁、优美、舒适。 

八、 公开税务干部“十五不准”规定和办税服务厅(室)工作纪律,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锦州市国税局开发区分局受理对分局办税服务厅(室)的投诉和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3580802 

责任人:谭文贵

企业办税程序及应携带资料
企业办税程序图
办税服务厅—征管科—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购买发票—纳税申报—税务咨询
说明:

1.税务登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同时携带下列有关证件资料:⑴营业执照复印件;⑵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⑶企业章程、协议;⑷财务会计制度;⑸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⑹会计人员资格证书;⑺企业代码证复印件;⑻验资报告。
2.一般纳税人认定: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后,如要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书、申请表,经税务机关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购买发票:持税务登记证、办税人员身份证、发票领购簿购买发票。实行“验旧换新”办法,经审查后供应新票。
4.纳税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无论本月有无应税收入,均应在每月1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按月申报每月15日前办理纳税申报;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下的,按季申报每季终了后15日前办理纳税申报,主要项目如下:⑴报送纳税申报表,要求内容真实、计算准确;⑵按期缴纳应纳税款;⑶报送财务报表及应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5.税务咨询: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话或在工作时间向税务人员咨询有关办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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