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监察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区监察局是在区工委、管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完成纪检、监察两项任务。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区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工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调查处理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区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适当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教育党员及行政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6、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理论以及有关倾向性问题的研究;调查研究区各部门和单位自行制定的有关规章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7、会同区工委、管委各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8、承办区工委、区管委及市纪检委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
| 领导班子成员 |
| 姓 名 |
职 务 |
性 别 |
分 管 工 作 |
电 话 |
| 梁立满 |
|
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
男 |
负责纪工委全面工作。主管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告诫工作、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处理群众的重要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 |
3588212 |
| 刘大一 |
|
纪工委副书记、监
察局局长 |
男 |
负责监察局全面工作。主管案件审理工作、干部管理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党纪政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政策、法规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
3588256 |
| 李国田 |
|
纪工委副书记 |
|
协助局长做好全局行政监察工作。分管督办委领导和局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执法监察工作、信访工作、特邀监察员工作。 |
3588254 |
三、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 |
| 内设机构 |
负责人 |
职 务 |
电 话 |
主要职责 |
| 纪检监察室 |
苗平安 |
主 任 |
3588253 |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案件;负责承办、催办、审核上级下转的重要信访件,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区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承办以上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的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工作,提出错误事实和错误性质的认定意见和处理意见;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案件,调查、督办处理重大事故;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查处情况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承办领导批办的案件查处工作。 |
| 纪检检查室 |
唐 杰 |
主 任 |
3588253 |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负责全区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全区纠正行风工作的重要检查活动和顶风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审理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检查处理和区各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对区纪工委、监察局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和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复议、复查和复审决定的申诉案件。 |
| 纠风办 |
|
|
3588253 |
负责全区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进行指、检查、督促、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全区纠风工作的重要检查活动和顶风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
四、服务承诺
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对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做到“一个重点,四个优先”,即反映重大经济问题的重点查处;亲自来访或举报信访署名的优先处理;反映问题线索具体的优先处理;反映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优先处理;反映重点行业和窗口部门的优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