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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促进中心 |
一、 服务内容:
1、 内外资项目立项审批,外资项目审批、注册承办。
2、 审核报批出国团组,办理出国手续。
二、申报材料:
1、内资项目
企业建立申请、主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证明、项目建议书。
3、 外资项目
中外双方的开业证明,双方的资信证明、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场地证明、消防环保批文、项目建议书、合资公司合同章程、合资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委派书、中外双方近期(一年内)资产负债表、专项审批文件。
三、办事程序:
审批程序:
1、 外资企业审批程序
外国投资者—填报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市工商局办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章程(含其它文件)—市外经管局初审(经发局承办)—报省外经贸厅审查批准并颁发营业执照—市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
2、 合资、合作项目审批程序
境外、国外投资者—双方签定意向书—中方编写项目建议书—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双方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市计(经)委审批—中外双方编写并签定合同、章程(含有关附件)报市经委颁发批准证书—市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
四、承诺时间:
1、 内资项目
一般项目只要提交请示,填写项目建议书。当即批复。缺少部分附件,填写欠件登记表后批复。
2、 外商投资项目
项目材料齐全,一周内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国家限制类项目、行业归口项目、配额许可证管理项目,十天内件明确答复。
五、咨询电话:358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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